当前位置:窃听器首页>侵权案例>正文
窃听他人商业机密,事败被罚5万

以案说法,以案为戒.用真实案例讲述窃听他人隐私所带来的法律及道德后果,警示后来者三思而后行.

某新型焊接设备厂与某无线电专用设备厂均生产P103型和P105型点焊机。1995年初,某新型焊接设备厂由于市场信息来源不足,致使销售发生困难,而某无线电专用设备厂生产的同类产品由于市场信息多,销售情况良好。
  某新型焊接设备厂为扭转本厂销售情况,决心窃取某无线电专用设备厂的市场信息。由于无线电专用设备厂对其经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新型焊接设备厂无法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其经营信息。新型焊接设备厂为获取无线电专用设备厂的客户名单,扩大本厂产品销路,牟取利益,租用了无线电专用设备厂附近的一间小屋,安装了自制的窃听装置。

  自1995年5月初开始,新型焊接设备厂厂长指使本厂职工安某、王某通过电信线路,对无线电专用设备厂销售科的电话内容进行窃听、录音。至案发时止,共获取无线电专用设备厂的经销信息200余条,其中有价值的客户名单10多家。与此同时,新型焊接设备厂逐一与无线电专用设备厂的这些客户进行联系,并采用低于无线电专用设备厂同类产品价格1200元/台到1600元/台的报价推销本厂的产品,先后与其中5家单位做成了点焊机业务,以每台500元至每台98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出本厂的P103型、P105型点焊机共8台,合计销售金额57550元。

  无线电专用设备厂发现本厂的客户纷纷与新型焊接设备厂作成点焊机业务时,即觉得事情很奇怪。经派人调查,发现了新型焊接设备厂的窃听行为。1995年7月13日无线电专用设备厂向所在地市工商局投诉新型焊接设备厂侵犯其商业秘密,请求工商局制止侵权行为,保护其商业秘密。

  市工商局接到无线电专用设备厂的投诉后,于当日立案,并着手进行调查。经调查,工商局认为,新型焊接设备厂利用窃听装置,通过电话线路窃取并使用无线电专用设备厂的商业秘密,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此,市工商局子1995年8月11日做出决定:责令新型焊接设备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上缴国库。

[评析]

  本案是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的典型。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以盗窃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在本案中,某无线电专用设备厂的市场信息能够直接带来销售利益,且这些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该厂对这些市场信息又采取了保密措施,因而这些市场信息符合法律对于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要求,应该属于专用设备厂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在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中,权利人商业秘密是否存在,是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能否成立的关键之一.

  至于本案中的某焊接设备厂采取电话窃听的手段,其违法行为应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在某专用设备厂的市场信息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某焊接设备厂采用违法手段窃取该市场信息,显然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对于拥有者往往有巨大的商业价值。侵犯别人商业秘密者,往往是为挤占市场的目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别人拥有的竞争优势。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千方百计获取竞争对手商业秘密的行为越来越多,除了采取盗窃手段之外,还有胁迫、利诱、挖走竞争对手关键人物、借助学术交流和商业交往等手段来获取他人商业秘密,而且花样不断翻新。所以这就要求我们的企业能多一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多学会和研究一点保护商业秘密的防范手段,以真正保护住企业的生命线。

上一篇:手机窃听记,我的窥私日记
下一篇:警方窃听嫌疑人反遭诉讼
主打栏目:手机窃听器 电话窃听器 微型窃听器 无线窃听器
将本文发给您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