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梦云资料介绍
张梦云,女,江苏卫视非诚勿扰2010年2月份一期的女嘉宾。
说明:右图
张梦云,女,模特,曾参加2005新丝路中国模特大赛,编号53,身高:167cm,体重:53kg,三围:81/6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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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梦云,女,湖北省作协会员,襄阳县文化馆专职创作员,被称为“国内第一部真实记录坐台小姐鲜为人知的生活内幕”的长篇小说《我的日记——一个坐台小姐灵与肉的自述》的作者。为了写这部小说,她到夜总会做了3个月的“小姐”,实地考察。之后,回到住处开始创作,当张梦云已怀有身孕,每天挺着大肚子,在写字台前一坐就是数小时。因为,她想要那5万的稿费。交稿之后,中间人又让建议她细节描写性要再多再细,揭露对官僚对腐败要更深刻。虽然在媒体尚未作任何报道,却在社会上被炒得沸沸扬扬。这本书被一再重印,可她却一直没有拿到稿费。而且,她为创作去“坐台”的事情曝露之后,引起很大争议。
女作家“坐台”的背后
时间:2000年9月7日
1999年夏天,长篇小说《我的日记——一个坐台小姐灵与肉的自述》热销图书市场,为创作该小说而两度到歌舞厅“坐台”的作者张梦云,却陷入了不尴不尬的窘境。好不容易从流言飞语中突围出来,张梦云正要静下心来修改第二部、第三部书稿的时候,南方某杂志2000年第一期刊出的一篇“独家专访”:《女作家坐台为哪般》,又一次掀翻了她平静的书桌。
近日,在张梦云简单的家里,她向笔者讲述了她颇为惊世骇俗的故事……
暗访夜总会,既恶心又收获累累
今年28岁的张梦云出生于湖北省襄阳县。由于从小就梦想当作家,所以,从襄阳县师范学校毕业时,她没去现在看来很是炙手可热的单位,而进了被认为是“作家摇篮”的襄阳县文化馆。参加工作不到3年,她就出版了散文小说集《撒娇的女孩》和诗集《花心》。
为此,她很是欣慰了一阵子,但更多的是失落,创作灵感在单调乏味的生活中日渐枯竭。很长一段时间,她写不出东西,稿纸一铺开,满纸就全是烦躁、烦躁。
一天,和一位女友逛街时,她被一则《招聘启事》吸引了:广西某地一家公司招聘女职员。于是,1994年3月,她和一位女友一道,没和任何人打招呼,怀揣着要写一部长篇小说的构想,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两天后,她们来到了广西玉林地区的一个县级城市,找到了《启事》上的招聘单位:花园娱乐城。这里聚集了来自川、黔、鄂的10多个小姐,工作是陪客人唱歌、跳舞。让她至今心存感激的是,相处不久的男友张金红并没有责怪她的不辞而别,相反理解她、支持她。
小姐们的竞争很激烈,为了多得几个小费,常常使尽手段,不惜作践人格。一个来自贵州名叫戴英的女孩,“卖”了自己不说,还写信把家乡一个小堂妹骗来,卖给了路边店。后来,堂妹染上性病,无钱治病,只得偷跑出来,来找堂姐。谁知,天良丧尽的堂姐,竟对她恶言恶语,又把她送回了那个魔窟。一次,张梦云偶然碰到了公安部门的一位副局长,便把那个小女孩的遭遇讲给他听,天真地希望他能救救这个女孩。结果,那位副局长对她笑笑,两肩一耸,一副电影中经常出现的无可奈何又高深莫测的样子。这个副局长后来成了她小说中的一个人物。
这时她已做“小姐”3个月了,于是,她背着记得满满的3大本日记回家了。
写出畅销书,却没有一分钱报酬
还没来得及休假,她就开始了写作,并把这部作品定名为《红尘》。
真正坐下来写作的时候,本来思路清晰的大脑立刻像被塞进了一团乱麻。开了几次头,都被揉成一团纸。此刻,襄樊市作协在催报创作计划,襄阳县也对她正写的长篇立了项。这个本该在1995年初就完成初稿的作品,到了1996年底,依然没有眉目。
面壁三思,她终于明白,以前的生活积累只限于坐台小姐的喜怒哀乐这个狭小的圈子,而一部作品的生命却在于如何通过一些故事,来折射某个时代背景下,人物对社会和人生的思考。
这时,歌厅、舞厅在襄樊也应运而生,也有“小姐”了。而经常光顾此类场所的人物很能体现某些社会风尚。她忽然有了冲动,为了塑造出有血有肉的小说人物,决定二度“坐台”。这时,已经成为她丈夫的张金红再一次给了她有力的支持。
一天晚上,她陪一位20多岁的小伙子跳舞。他是在中原市场做百货批发生意的,收入不是很好。她问:“那你为什么还到这地方来?”小伙子有点愠怒:“咋了,你怕我给不起小费?”张梦云说:“我相信你不仅给得起小费,还给得起‘大’费,但你想过没有,那是你辛苦挣来的血汗钱。你们生意人,常常为几分几毛互不相让,在这里一掷千金,你就不心疼?”一番话,消除了小伙子的敌意。
她还陪过一个中年男人,他是一家运输公司的经理,也是舞厅的常客。“我对他说,我正在写一部小说,写到一家公司领导层明争暗斗的时候,写不下去了。他就给我讲了他们公司和他所熟悉的一些公司的内幕,许多故事是根本不可能虚构出来的。”张梦云就这样一点一点搜集了很多重要素材。
又坐了一个多月台,作品中的人物、故事在她心中日渐清晰,几度搁浅的创作,终于找到了一突破口。短短一个月时间,20多万字的《红尘》就完成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本地颇有名气的青年作家文爱艺。听了她的简略介绍,文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要把初稿拿来看。1998年5月,文自看过她的初稿后,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9月9日,张梦云把定稿的24万字书稿交给了文,文交给她一份手写的协议。内容包括:作品定名《我的日记——一个坐台小姐灵与肉的自述》,没有稿酬,联系出版的费用由乙方(作者)负担。
1999年6月,有朋友告诉她,她的小说在书市卖得正火。她当即冒雨来到襄城批发市场,看到她的书果然热热闹闹地上市了,而且有多种版本。封面是一个神情沮丧、长发散乱、几近袒胸的性感女子,下面是几行打在方格纸上的手写体:“灯灭了,那双让我恶心的手又是摸,又是……完了,他说你们女人真是下贱……”并标有“纪实文学”、“国内第一部真实记录‘坐台小姐’鲜为人知的生活内幕”等字样。在几个书店里,她以每本7-10元不等的价格买了几本定价22元的书。之后,又去市新华书店买了一本,版权页标明: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1月第一版,1999年3月第三次印刷;印数:33000册。
“这时,我才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误。该书的印数之大、盗版之烈绝对在意料之外,也明显有违我与文作家签的协议上的条款,这对‘没有稿酬’的我不能不说是一种伤害。此外,该书在当地大量倾销,我担心会有人对号入座,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以后的事实证明,我的担心并非多余。一个与我交情颇深的朋友对我说,本市一位比局长还大的官儿托了几层关系,想见见我。我问见我的目的。朋友说,没准是对号入座,看是否有他的把柄在我手上。朋友在开玩笑,我却真有这方面的担忧。我知道,我在本市二度‘坐台’的日子,没少接触各级领导干部。小说出版不久,就有一位自称某局某科科长的人给我来电话,责问我为什么把他写进小说,还说假如影响了他的前程,他决不会放过我。还有一些无聊者甚至问我,你与‘刘歆’还往来吗?‘潘劲松’(均为小说中人物)是谁?我只好无奈地笑笑。”
惊魂还未定,杜撰的隐私满天飞
1999年10月,坐台写小说的事被媒体披露以后,张梦云收到了大量读者来信,给了她热情的支持和鼓励。广东揭阳一家杂志的主编也给她来信,邀请她去当编辑。还有一些律师给她打电话,愿免费为她提供法律援助,以索回稿酬。可这些全被张梦云婉拒。她一直很感激文爱艺老师,没有他的策划,这部作品不可能如此之快面市并走红,而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大家都未曾预料的。
1999年10月中旬,一个来自陕西的丁姓朋友在媒体上了解她的遭遇后与她联系。丁某自称是西安某报记者,还说与作家贾平凹“特熟”。他邀她到西安,意在包装她的第二部作品。此后不久,丁又一次从西安来,说一家刊物答应发一篇关于她的采访,但要给他写份授权书。对此,张梦云直言不讳:不看稿子,我怎么相信你?丁某立刻大为不满,丢下一串不恭之词,气咻咻地走了。
今年3月的一天,张梦云的妹妹来到她的住所,一进门,就把一本南方的杂志愤怒地甩到她面前。这本标着2000年第一期的杂志头条稿就是关于她的“独家专访”:《女作家坐台为哪般》。文中杜撰了大量的内容,严重侵犯了她的隐私权,伤害了她的人格。在此,不妨摘录其中一节:……在父母的催促下,她(张梦云)回去嫁了个丈夫……她的婚姻完全是父母安排的任务,她和那个憨厚的丈夫在语言上也难于沟通,也正是这个原因,她又开始坐台了,来到襄樊一家歌舞厅坐台,她说,她仍然想从坐台中,从那些丑陋的男人身上找到某种“平衡点”,并希望从坐台中找到奇迹,从而改变自己的人生……
气愤不已,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尊严
张梦云气愤地告诉笔者:“我不知道自己想从那些丑陋的男人身上找到什么‘平衡点’,我也不知道自己希望从坐台中找到什么奇迹,我还不知道为什么要改变自己的人生……我搞不懂这位丁记者从哪儿来的这些‘素材’,我的感觉像在大庭广众中被人剥光了衣服。”
前不久,襄樊市场上又出现了《我的日记》盗版本,只是书名改成了《当代少女日记》,作者署名“梦云”,把姓去掉了(原书署名“张梦云”)。
近日,张梦云走进了襄樊市法大律师事务所。接待她的田仁律师看了那篇“专访”,并听她介绍了事情的经过,明确表示,那篇“专访”严重侵权,他明确表示有三个官司可打:一是文爱艺签约的“没有稿酬”的协议违反《著作权法》,属于无效协议,可通过法律程序向出版社索要稿酬;二是某杂志那篇“专访”《女作家坐台为哪般》侵犯了隐私权和肖像权;三是追究这本书的盗版。“我相信,法律应该会给我一个公正的说法,虽然,我并不乐意打官司。”采访结束时,张梦云这样对笔者说。